私德與私權
3月11日 星期三 06:29
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時隔一年有餘,曾經令整個香港娛樂圈風雲變色的「艷照門」事件再次被提起。有人要在法庭作供,自然要翻出難以啟齒的舊帳;有人要東山再起,想辦法找機會傾心明志。畢竟經過了一年的時間,該淘洗的淘洗,該沉澱的沉澱,現在舊事重提,應該有了更客觀,也更冷靜的角度。
說到事件的當事人,應該可以分成三種:被拍的多位女星、持有照片的某男星,以及上傳照片的奇拿。「艷照門」事件讓我不明白的是大眾的道德標準,一眾女星成了眾矢之的,被罵得狗血淋頭,用之前的文革語言來說就是,踩上一隻腳,永世不得翻身。而上傳照片的奇拿,幾乎沒有受到任何道德譴責,甚至被當成英雄。坦白說,這和我的道德觀偏離得實在太遠。我以為現代社會,兩個成年人之間的男歡女愛,其中包括甚麼姿勢、甚麼體位,甚至是不是拍照等等,基本上屬於私權範疇,是每個人的基本人權。
有人說這樣的行為教壞了小孩子,但是沒有人同意,因為有小孩子,就要杜絕成人之間的性行為,要做的是讓這種行為控制在私密的範圍。我堅持認為,保護和尊重每個人的私權利是文明社會的基本道德。所以,某男星是應該道歉的,至少他是過失地泄露了他人的隱私。而奇拿尤其是沒有道德的,他故意地、公然地侵犯別人的隱私,嚴重傷害了當事人的同時,也污染了孩子們的眼睛。至於那些女星,她們的行為並沒有觸犯道德底限,她們不應該因為隱私被曝光而被擺上了道德的祭壇,並付出如此沉重的代價。如果用「艷照門」事件教育我們的孩子,我認為比所謂貞潔的性觀念最重要的,是要教他們懂得保護自己的隱私,以及尊重他人的隱私。
(南腔北調 張 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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